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重伤,交强险如何赔

2005-11-27 16:00    作者:唐春燕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问: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共花去医疗费用等一万元,现已经康复,我起诉了车方、司机和对方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但在审理中,法官发现,在我受伤的那次交通事故中,还有另外两人也被那辆车撞伤了,现正在住院,且均已经造成多处骨折。伤残等级尚未评定。车主和司机均已经下落不明,且无任何财产。法官决定中止审理,待另二人也起诉后再恢复审理,并且合并审理。还说交强险也要按比例分。我想问,在此情况下交强险是如何分,我能拿到多少钱?
  
  回复:本案中法官的作法是慎重且合法的。如果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同一机动车造成多人受重伤,数人合计后赔偿总额会超出交强险保险责任限额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以甲乙丙三人在同一交通事故被同一机动车撞伤为例,各自的损失如下:甲的医疗费为10000元,财产损失1000元,残疾赔偿金为20000元。乙、丙的医疗费各为20000元,乙丙的财产损失均为2000元,乙丙的残疾赔偿金均为100000元。那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将按照以下计算方式进行分配。甲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可获赔医疗费10000元×10000元÷(10000元+20000元+20000元)=2000元,可获赔财产损失2000元×1000元÷(1000元+2000元+2000元)=400元,可获赔残疾赔偿金110000元×20000元÷(20000元+100000元+100000元)=10000元。乙丙分别可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获得如下赔偿,可获赔医疗费10000元×20000元÷(10000元+20000元+20000元)=4000元,可获赔财产损失2000元×2000元÷(1000元+2000元+2000元)=800元,可获赔残疾赔偿金110000元×100000元÷(20000元+100000元+100000元)=50000元。你自己可以在另二人起诉后,再按照以上公式自行计算一下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可获得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