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交通事故受害者可获得社会救助金

2005-11-21 16:00    作者:唐春燕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亡的下列情形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1、抢救费用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本文源出自:http://www.doplaw.com/feed/hot/o/201110/372.html

    版权声明:本文由广东亚泰律师事务所刘峰律师所创,转载请务必注明本页网址和此版权信息,否则,一经发现将追究版权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