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伤心的斯巴鲁历程——五条人命呀!

2010-09-25 08:08    作者:    来源:汽车之家    浏览:

 







 

我伤心的斯巴鲁历程——五条人命呀!

我于2007年9月26日在四川港宏斯巴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台的日系斯巴鲁驰鹏3000CC轿车,使用过程中,质量缺陷频繁出现。

在对该车做首次保养(2007年10月)前即发现车辆尾灯罩部分断落(因配件滞后,于20000KM保养时该公司才免费予以了更换,其后更换过的左侧灯罩同样部位又断落了);

5000KM10000KM段(2008年初左右)更换电瓶(因电瓶漏液及不存电予以了更换);

15000KM20000KM段(2008年下半年)偶尔出现(或偶尔部分出现)发动机故障灯及ABS故障灯、防侧滑故障灯亮起、里程表A显示ER错误代码、自动巡航功能失效等现象(因系偶尔出现故障灯亮、检查时故障灯又恰巧不亮,且维修师以为是软件系统毛病等原因,都未引起重视,也无进一步检查。);

20000KM25000KM段时(2009年),ABS故障灯、防侧滑故障灯已处于偶尔不亮起状态,里程表A显示ER错误代码、自动巡航功能失效等现象也长时存在,同时,在该阶段又出现倒车影像显示屏偶尔“花屏”或“黑屏”故障(该故障直至现在依然存在),但该公司的维修人员未对该些故障查找出正确原因,只是清洗了ABS传感器,启动后,故障灯不亮了,但开出厂不到10KM,故障灯又亮起,一切依旧;

之后(2010年),车辆的故障灯一直亮着,我也多次电话反映此情况,并要求该公司予以处理,并于2010年5月保养时将车辆驾驶到该公司,经过一周时间的全面检查,对故障灯亮一事,该公司的维修人员在排除电路故障后认为应是ABS传感器出了故障,应予以更换,因车辆系在美国生产的,更换的配件需从美国购买,所需时间较长,在我们的激烈反应及强烈要求下,方书面承诺1个月内更换ABS传感器。但在后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多次电话询问配件且两次驾车到厂,皆因无配件未能更换;

2011年8月,我需驾车前往西藏,出发前须对车辆进行保养,再次与该公司联系,得知ABS传感器已到。因此在2010年8月9日对车辆进行保养的同时,更换了ABS传感器,故障灯消失。

2011年8月16日,我驾驶驰鹏3000CC轿车去西藏的路上于雅江县至理塘县间(修复后行驶约500KM),发现ABS的故障灯等又亮起来了,17点25分电话与该公司的维修部就故障问题联系,维修部人员电话中答复将该事宜通报技术部门再研究故障成因,轿车开回来后再次检查并修理。

本次电话联系后约两个半小时(20点05分),轿车行驶至距离乡城县50KM一下坡转弯处时,我刹车并转向,但方向盘却不能转动,减速中轿车弯道直行并因惯性滑入路旁深沟,致车辆严重受损,一人受伤住院治疗(车上共五人)。分析应是因ABS故障,轮胎防抱死系统失效,轮胎被抱死,致方向盘不能转动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车辆出现ABS等故障灯时时亮起,说明车辆有制动系统故障,在故障未消除前,我及家人对该车辆的安全性能存有顾忌,故不敢轻易使用,因此,车辆从购买至今近4年时间才行驶30000余公里,未能达到我购买车辆的初衷;故障发生后,维修站反复检查及修理均未消除故障,我及家人对该车辆的安全性能更添恐惧,该车的毛病反而成了我们的心病;今年8月到西藏前,对车辆进行了保养并更换了ABS传感器后再次出现相同故障,以致车祸发生,事实证明该车辆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事故发生后,虽未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但给我及家人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每当看到斯巴鲁车时,便回想起近4年时间的恐惧折磨及翻车的那一幕,鉴于此,我完全丧失了对斯巴鲁车辆的安全信心并对其产生了极度恐惧心理。

事故发生后,我在第一时间里报案,当地交警部门也记录了现场并立案。我亦将事故及其原因反馈给了该公司,并给该公司提供了事故现场的图片及影像资料。现受损车辆已运抵成都,未进行修复,交通事故尚在处理中,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该公司出售给我的驰鹏3000CC轿车系一辆存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车辆,在多次修理均不能消除安全隐患及业已因此发生了车祸的情况下,我强烈要求将所购车辆退还给该公司,该公司退还及赔偿我已支付的购车款及其它相关费用。

现在伤者已因左肩锁骨骨折正手术治疗中,医疗费已支出近6万元,半年之内无法正常生活及工作。:office:

 

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结论为:制动时车辆右前轮处于抱死状态。


事后,我多次与该公司接触协商希望得到妥善处理,但该公司一再拖延推诿,且以办理保险理赔为由,将事故车辆拖到该公司放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