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V气囊烧伤双手达深2度 东风本田称正常

2011-11-10 03:21    作者:小唐    来源:未知    浏览:

所属4S店:润世达天津4S店

  4S店电话:18602211230

  4S店联系人:王经理

  投诉对象:4S店,厂家

  当前里程:2万公里

  投诉诉求:赔偿

  投诉内容:

  2009年新车我购买了东风本田CRV,5月交钱,8月提的车。

  今年9月7日,我儿子开车经过在路上正常行驶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当时的时速大约是40~50km/h。碰撞事故只是把汽车前脸及机器盖子撞起来了,交警处理结果为双方各负50%责任。

  因为车速不快,碰撞本身并未对我儿子造成伤害,但碰撞时CRV的双气囊弹出,却把他的双手烧成2度极深2度烧伤,烧伤面积达3%,医生说会留下8cm×9cm疤痕。

  事故发生后我们现场拍了照片(如下),一直等到交警处理事故才去医院治疗。

  之后我们与4S店、东风本田厂家联系多次,4S店也在车辆修理前拍了照取证,但东风本田给我们的解释是:气囊爆炸属于正常情况。沟通到最后,大意是“反正国家法律对气囊没有质量认定标准,不能说明东风本田汽车的气囊存在质量问题,绝对不予赔偿”。

  买车时说明书写的是可能造成轻微擦伤、碰伤、烫伤,但这都深2度了,还轻吗?。请问东风本田,合格气囊爆破时的温度到底该多少,是不是所有气囊弹出后都会把人烧成这样?

  另外厂方又把责任推到驾驶员没系安全带上,但驾驶员烫伤的是双手,是不是系了安全带,东风本田的车主就可以不用双手开车了?如果是头部或者胸部撞伤,我没有系安全带可以说是我的责任,但双手烫伤和系不系安全带有直接关系吗?

  希望东风本田真正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来面对消费者,而不是摆出一副大爷的姿态,“车已经卖给你了,打官司你也赢不了,你怎样选择是你自己的事”,这样的话,是一个生产、销售企业应该说出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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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当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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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