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须知

2009-01-09 05:45    作者:PantheraTigris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作为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也应予以协助。

  二、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出了交通事故后,司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在民警到达现场前,如遇事故受伤者须尽快送医院抢救时,则要标记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然后移动伤者总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作好原始状态的标记。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切勿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医院。

  三、肇事司机逃跑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者或目击者,在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要防止肇事司机驾车逃跑。对肇事逃逸者,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将予以严惩。对举报肇事逃跑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没有作出有关责任的认定时,医疗费该由谁垫付?

  交警部门会指定一方即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治疗费用。

  五、肇事当事人怎样自我保护?

  事故发生后,在公安人员没有到达之前,肇事司机除了打电话报警外,应设法叫单位同事或亲友协助。除公安机关外,任何单位、任何人都无权扣押肇事车辆以有各种证件。公安机关暂扣车辆及证件时,应给当事人开具《强制的措施凭证》,《强制措施凭证》应有执法机关及执行民警的印章。

  六、公安机关对扣车、扣证有何规定?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二)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三)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期限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四)当事人的其它证件在检查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七、交通事故的责任分哪几种?

  交通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个等级。

  八、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认定的?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有下面三项原则:

  (一)当事人有交通违章行为;

  (二)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九、交管部门怎样公布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送有关当事人。

  十、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且有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如非当事人直接申诉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死亡或无行动能力,由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交警支队交管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