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申领地方驾驶证业务

2009-01-08 06:51    作者:PantheraTigris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一、资料要求
1、《机动车驾驶申请表》、《机动车驾驶员增驾、复考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部队(武警)驾驶员档案及驾驶证;
4、复员、转业退伍证及退伍安置办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着便装(非制服)一寸红底彩色相片四张;
6、现役军人带备军人身份证及省军区以上证明。
二、有关规定
1、复员、转业、退伍人员须在复员、转业、退伍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超过一年不满二年的,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满二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
2、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的,考试科目为道路驾驶;持军队、武警小型乘座车、摩托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免道路驾驶考试。
三、办理程序
1、到车管所二楼驾驶证照股1~3号窗口领取表格并按规定填写;
2、持表格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
3、持所需资料到车管所驾驶证照股5~6号窗口办理手续;需要复考的,还要到支队考训场(大冲民乐桥侧)进行考试;
4、在指定时间内到驾驶证照股5~6号窗口领取驾驶证;
5、各县(市)辖区居民还需持驾驶证到辖区所在地交警大队车管股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