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通行费 价目表 高速公路过路费标准查询

2005-06-23 16:00    作者:唐春燕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新锐车网提供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通行费价目表 各省市高速公路过路费标准查询,据CheLink介绍主要涉及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规划、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高速公路收费站设计、联网收费系统的支撑平台,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实例等。
 

一、收费车辆吨(座)位的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核定的额定载质量(千克)或座位数为准。

二、开放式收费还贷公路(主要指二级公路)车型分类及其收费标准为: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标准

客车

货车

双向收费标准(元/车次)

单向收费标准(元/车次)

第1类

 

手扶、小四轮拖拉机和

正(后)三轮摩托车

3

5

第2类

19座以下

≤2T

5

10

第3类

20座~39座

2T~5T(含5T)

10

20

第4类

≥40座

5T~10T(含10T)

15

30

第5类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

25

50

第6类

 

15T以上

40英尺集装箱

40

80

三、封闭式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其费率标准为: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客车

货车

第1类

≤7座

≤2T

0.40

第2类

8座~19座

2T~5T(含5T)

0.70

第3类

20座~39座

5T~10T(含10T)

0.90

第4类

≥40座

10T~15T(含15T)20英尺集装箱

1.12

第5类

 

15T以上

40英尺集装箱

1.30

四、西安—铜川(含机场专用公路)、西安—临潼、西安—蓝田高速公路的车型分类及其费率维持现行收费水平,按全国统一车型分类平移收费标准,具体为: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客车

货车

西安—铜川(含机场专用公路)

西安—临潼

西安—蓝田

第1类

≤7座

≤2T

0.30

0.50

0.32

第2类

8座~19座

2T~5T(含5T)

0.45

0.75

0.65

第3类

20座~39座

5T~10T(含10T)

0.59

1.00

0.97

第4类

≥40座

1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装箱

0.89

1.25

1.30

第5类

 

15T以上

40英尺集装箱

1.34

1.50

1.62

五、当单(主)车拖带另一辆全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牵引半挂车按照高于半挂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不带半挂车的牵引汽车按其标记装载质量对应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六、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基本收费折算费额标准(基价)为5元/车次(一类车)、10元/车次(二类车)、15元/车次(三类车)、20元/车次(四类车)、25元/车次(五类车)。各收费站(点)间收费折算额标准按照对应车型费率标准与路程距离乘积确定,具体收费折算费额标准由省交通厅会同省物价局核定后执行。

为了方便收费管理,提高收费工作效率,减少车辆缴费停车时间,按照全程取整原则,折算收费标准以2.5元/车次为累进计算单位,进五取整。

七、全省统一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其收费标准工作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

八、为加强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提高收费还贷能力,保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卡通”顺利实施,减免车辆通行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收费范围除国家规定减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以外,其他任何车辆均应按规定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各地、各收费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减免。

九、收费还贷公路(包括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管辖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支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政府陕政发[2000]13号文件和省交通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陕西省收费公路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陕西省收费公路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所收资金须全额、按时解缴省财政厅车辆通行费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路收费站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票证暂行规定》,使用省财政厅、交通厅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的“陕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票证”和“陕西省公路车辆通行费票证”。

收费经营公路收费单位应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辆通行费票据,依法纳税。

十、全省统一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工作实施后,省交通厅、物价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车型分类及其收费标准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对拒不认真执行收费公路统一车型分类及其收费标准的收费单位可责令暂停收费。

各收费还贷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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