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须知 工作流程 办事指南

2012-02-29 06:17    作者:何燕英    来源:新锐车网    浏览: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须知

(一)办事条件和须知

1、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3、申请人应如实申告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认真阅读《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上内容并签名确认;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二)办事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的标准相片(近期免冠、白色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4张,其中规格为48mm×35mm的2张,32mm×22mm的2张,以及提供分辨率为300dpi的Jpeg格式、规格为32mm×22mm电子文档)。

(三)办事程序

填写申请表、照相→受理(采集相片)、缴费→领取驾驶证

(四)办事期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五)办事地点

1、受理地点:

交警支队办证厅。

2、领证地点:

交警支队办证厅发证窗口。